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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关于征集申报2021年吉林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6|| 【关闭窗口】

为深入落实科协组织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职能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开展建言献策和决策咨询,让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省科协现面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征集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调查研究和实际应用并重,围绕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扩大内需、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在职人员,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相应条件。

  (二)已被确定为吉林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基地单位申报的、以及申报人曾通过省科协途径报送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领导批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省级学会、基层科协或高校科协等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有相应研究配套资金支持的优先考虑。

  (四)吉林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2021年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类别分为智库类项目、咨询类项目等2类。选题应围绕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关键问题、提出重点任务,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发挥跨学科、综合交叉的优势,要充分体现课题研究是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这个根本宗旨,课题成果要具有全局性、创新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

  (一)智库类项目

  选题要求:根据我省战略定位和形势发展要求,结合中央及我省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着眼吉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对策研究。计划立项10项左右,每项课题资助4万元。申报人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定申报题目。

  (二)咨询类项目

  选题要求:围绕制约吉林科技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关乎吉林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的前沿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研究;围绕促进科技人才成长与综合素质提高方面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对策研究;围绕我省科技工作者队伍的结构、素质、变化趋势、流动情况、权益保障、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进行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相关科技政策提供参考;也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优势,围绕我省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课题要注重把研究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分析潜在趋势结合起来,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计划立项35项左右,每项课题资助1—2万元。申报人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定申报题目。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组须填写《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要附支撑申报课题的相关佐证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申报。

  (二)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类别中确定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多项或重复申报。

  2.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级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等。

  3.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申报或已申报2021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

  4.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5.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记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

  (三)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管理方式

  (一)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课题,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任务书,同时拨付项目经费。

  (二)跟踪管理。课题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启动课题调查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对立项课题进行抽查跟踪。

  (三)结题验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立项课题,省科协将出具结题证明。

  (四)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组要完成研究报告和一份决策咨询建议(研究报告需2万字以上,决策咨询建议3000字左右)。决策咨询建议要按照现状、问题、对策三部分撰写,所提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成果运用。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并通过省科协报送省领导及有关部门。各课题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公开发表,但需注明为“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并将采用情况报至省科协。

  六、联系人

  李 爽

  联系电话:82536090

  电子邮箱:lishuang@iga.ac.cn 

 科研计划处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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