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科研人员: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了《2015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登陆长春科技网“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认真阅读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选择相应计划类别,网址:http://www.ccst.gov.cn。
并于7月9日,将以下信息反馈到科研处: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2)申报项目名称,类别
3)参加单位:多个参加单位名称之间用“/”间隔,如“长春市XXX公司/长春市XXX研究院”
二、申报要求
1、同一申报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
2、已有两项或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3、已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满,未参加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且距申报截止日未满三年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联系方式
崔明星 85542280
Email:cuimingxing@iga.ac.cn